標識
標識英文翻譯為
Sign;指任何帶有被設計成文字或圖形的視覺展示,以用來傳遞信息或吸引注意力,綜合解決信息傳遞、識別、辨別和形象傳遞等功能的整體解決方案。
1. 記號,符號或
標志物。用以標示,便于識別。
三國 魏 嵇康 《聲無哀樂論》:“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,五方殊俗,同事異號,趣舉一名以為標識耳。”一本作“摽識”。 宋 郭彖 《睽車志》卷一:“嘗夢入冥,吏引至一處,若官府,兩廡皆大屋,貯錢滿中,各以官為標識。問之,曰:‘此俸祿也。’”《醒世恒言?賣油郎獨占花魁》:“把盛油的桶兒,一面大大寫個‘秦’字,一面寫‘汴梁’二字,將油桶做個
標識,使人一覽而知。” 蕭紅 《王阿嫂的死》:“在村里, 王妹子 、 愣三 、 竹三爺 ,這都是公共的名稱。是凡傭工階級都是這樣簡單而不變化的名字。這就是工人階級一個天然的標識。”
2. 標明;做出
標志。
標識(標志)的詞義
標志”與“標識”,在現代漢語中是等同的。他們具有相同的讀音,即biāozhì。“標志”與“標識”是同音、同義、異形詞。 《現代漢語詞典》中,【標識】biāozhì 同“標志”。 識(zhì)<書>①記:博聞強識。②記號:款識│標識。 標志:是一個事物的特征。 標識:是一個讓你認識的特征。
標識(標志)的淵源
對于“標識”這個名稱的內涵與外延,人們有著不同角度的理解,正確地界定標識的詞意,有利于深入展開標識設計課題的討論。 《辭海》里注:“標識,即‘標志’”。而在“標志”條目之下有一段引文,摘自《水經注?汶水》:“贏縣西六十里有季扎爾冢,冢圓,其高可隱也。前有石銘一所,漢末奉高令所立,無所敘述,標志而已”。 我國古代很早就在文獻里提到了“標志”,依照《水經注?汶水》中的說法,古代的石碑就起著標志的作用。在《文選?孫綽〈游天臺山賦〉中善注:“建標,立物以為之表識也。”標識與標志在中國古代是完全等同的,標識即標志。 從客觀的現實來看,我國古代雖很早就有城市,但城市的結構是簡單的,標識的主要功能在商業上。從字面上看,“標識”與“標志”兩個詞都有“標”字,“標”是表識,是一種最古老的記憶方法,是記憶的一種符號或記號。但中國古代的造詞也不是可以隨意的,“標識”與“標志”兩個詞的后綴不同,在使用上有區別。“志”在古代通“幟”,是一種讓人識別的標記,不但可以用一種形式來幫助記憶,也可以張揚自身的形象;而“識”字雖有時同“志”,但首要的意義在于“知道”“認識”,是要讓人熟悉,記住。“識”字則除了“記住”的意義外,有“認得”“識別”的進一步要求,更多的是一種溝通。可能在古代“志”與“識”字同音,故有借用之嫌,所以,標識和標志既可以混用,也可以分別其特殊使用場合。標識與標志從本質的意思上差別不大,但在表達的方向上還是存在著不同的意義范圍,前者所包括的領域更廣泛一些,而標志應該是標識的一部分。
在現代城市中,標識與標志二者能否完全等同起來?雖然很多場合里已經混用了,但是在使用時出現明顯不同的意義范圍,“標志”這一名詞較多地指向一類圖形或圖形與文字相結合的記號,作為某一類事物的表征;而“標識”既能代表圖形類的符號,也用于表述文字,數字,方向標等記號,有著更廣泛的使用領域,應該說,標志是標識的一個部分。 在英文里,能體現標識意義的詞有很多,但用法不盡相同。如“landmark”一詞,指的是城市中的點狀要素,是人們體驗外部空間的參照物,通常是指陸地上明確肯定的具體對象,與“標識”在意義上很接近。“landmark”屬于“mark”類符號,是一種標志,或者說是一種歷史的記號,是一種與標志性建筑,標志性景觀有關的標識。“mark”也用于商業標識,起源很早,至盡仍在沿用,商標就是“trademark”。 英文中也有“sign”一詞,有“signboard”“signpst” “signage”等詞,指的也是標識。“sign”有符號,記號,標記,招牌,指示牌等意義,與今天的指示系統在意義上很接近。“signal”指的是信號,也用于標志。“signpost”多用于道路標識,“signboard”指的是招牌,廣告牌,站牌就是“signboard”。另外,英文中還有“nameplate”“nameboard”等詞,它們像日本人住宅門口的寫著家族名稱的牌子,就稱“nameboard”,也有指商標。在國外的各類標識的表述中, 也沒有很明確的規定。
標識行業術語
標識
英文翻譯為Sign;指任何帶有被設計成文字或圖形的視覺展示,以用來傳遞信息或吸引注意力。
標識系統
英文翻譯為Signage或Signage System;以標識系統化設計為導向,綜合解決信息傳遞、識別、辨別和形象傳遞等功能的整體解決方案。
空間引導系統
英文翻譯為Wayfinding System;1960年由建筑師Kevin Lynch提出,在業內形成很大反響。其目的是在現代越來越復雜的空間和信息環境中,使得陌生訪客能夠在最快的時間獲得所需要的信息。由于空間引導系統需要標識系統技術和理念體系的支撐,因此,在一個建筑環境中,兩者在很大程度上融合起來。
說明:從以上幾個概念來看,廣告和標識從概念上既有融合,又有區別。
A 廣告(Advertisement)更多從企業和產品的觀點,強調營銷和促銷功能;而標識(Sign)更多是作為一種產品,強調媒介和物質形式;廣告更多從營銷學上理解,標識更多從信息學角度理解。
因此,標識牌(Signboard)可以是廣告牌,也可以僅僅用來傳遞最基本的識別信息。
B 而標識系統和廣告就截然不同了。一個組織的標識系統可以認為是CI/VI的空間化和實物化,是CI/VI的核心;一個建筑的的標識系統基本上等同于空間導向系統(Wayfinding System)和該建筑物(或所有者)的識別系統的組合。